課程考試:課程考試由學院組織;課程總評成績根據不同課程的性質由形成性考核(作業、自測)和終結性考核組成。
課程學分互認: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,可學分互認全部公共基礎課。
課程免考: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,可免考全部教育部統考課程。
學生可憑已修國民教育系列(普通高考、成人高考、自學考試、網絡教育)相同課程合格成績單(四年內有效),在專業教學計劃范圍內申請課程免考。通過其它渠道(如會計執業資格考試、計算機等級考試、英語等級考試等)獲得的成績,凡符合相關規定的,可申請相應課程免考。報讀非英語專業的學生,入學注冊時年滿28周歲的高起專、高起本層次的學生或入學注冊時年滿40周歲的專升本層次的學生,可申請免考課程計劃中的大學英語系列課程。
注:申請課程學分互認、免考的總學分不超過應修總學分的30%。